民革省委会
农民工,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创业,包括农民工回乡创业和进城创业,它不仅是农民工自我致富、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社会就业,特别是农村就业的重要渠道,是新农村建设的内生性动力,是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现实中,农民工创业存在一些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
1、 农民工的产业工人地位得不到尊重。
2、我省农民工无法平等享有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权利。
3、农民工缺乏创业培训。
4、农民工回乡创业缺乏普惠、鼓励政策。
创业富民、和谐兴赣,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推动江西发展的重要战略。我省是农民工输出大省,有600万人离乡外出打工,是一支推动我省发展的强大力量。正确引导我省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使农民工群体为实现我省新的战略发挥更大的作用,具有突出的现实和战略意义,这就需要我们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工的创业环境,通过合适的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促进农民工创业健康、高效地发展。
建议:
第一,尊重农民工的新型产业工人地位,正确认识农民工创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义。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正处于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基本权益问题十分突出,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也得到的一些改善。但是农民工数量多,构成复杂,他们除了获得平等的生存条件外,同样需要公平的发展环境,而创业正是农民工重要的发展权,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第二,制定具有普适性的《江西省创业贷款管理规定》,让农民工名正言顺地成为享受创业贷款权利的平等主体。政府应适时地修订《江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规定》,更加系统地提供创业贷款服务,使包括下岗职工、农民工、大学毕业等群体中所有有意愿和能力创业的人员,都能在同样的条件下平等享有创业贷款权利。
第三,构建包括农民工创业培训在内的创业培训体系,让农民工在创业之前、创业过程中能得到适合的创业培训和指导。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创业意识是一种宝贵财富,但创业的知识和创业的基本技能是影响创业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建立覆盖农民工、大学生和城市居民、跨越城乡的创业培训体系,使多数创业者能得到必须的创业培训和指导。
第四,高度重视农民工创业在产业转移背景下对大、中型企业投资的关联作用,将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真正当作尊贵客商,给予最优惠的政策支持。省内外一些农民工回乡创业大见成效的地方,他们的成功经验是,与农民工交朋友,以诚相待,以情招商,以优质资源、产业产品项目招商,对农民工创业者产生吸引力,开通“农民工回乡创业绿色通道”,把农民工作为招商的重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