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收入增加,从2004年开始国家实施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而且补贴投入逐年加大,2007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达到12亿元。作为“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农机购置补贴导向作用显著,在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改善农业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民节本增收,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以及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不断推进,农民对农机具的购置意愿越来越强,但是,从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情况来看,存在着购机补贴范围偏小、受惠农民面小,补贴额度偏低等问题,导致:一方面,受益农机具补贴的农民极少,以赣州市为例,2007年享受国家、省、市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实施发放量仅仅70万元,只占预算的40%,超过50%的国家、省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因没有被用完(补贴完)而被调拨走,另一方面,大量意愿购置农机具特别是购置了小型农机具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的购机补贴。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制定的农机具补贴种类和范围主要依据于东北区域,地广人少,主要作物种类为粮棉油等。二是江西省除鄱抚平原和吉泰盆地外,大部分地区为丘陵山区,尤其是赣州市,是典型的丘陵山区,人多地少,土地规模经营程度较低,大型农机具的运行也更不便利,因此,农民对农机具的需求均以小型农机具为主。三是江西山地资源丰富,主要农作物除了粮棉油外,果(柑橘、脐橙等)、茶是优势产业和农民的致富产业,也是国家的优势产区,农民山上开发具有规模经营,因此,适宜山上开发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农机具受到农民欢迎,需求量较大。
因此,为更好地发挥支农惠农政策的积极作用,推进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建议做好深入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扩大农机具种类的补贴范围。尤其要根据江西人多地少、丘陵山区等实际情况 ,增加对农民购置水田耕整机等中小型农机具的补贴种类,放宽资金补贴规模,特别是省、市财政购机补贴专项资金要重点向购置中小型农机具的农民倾斜。2、扩大农机具补贴的实施范围。建议对花生收获机械、茶产业的生产与加工机械实施补贴。赣州果业和茶产业具有明显的生态优势、产业产区优势、品牌优势等,建议对赣州范围内所有县(市、区)的果业,茶产业农民购机实施补贴,并加大补贴力度,向果业大县及名优茶生产重点县倾斜。3、进一步增加省、市财政对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额度。4、加大对适应我省实际和产业要求的农机具的研制、引进和示范引导、指导农民购置和使用,并及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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