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和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月度协商会发言摘登

2024-07-04 15:19  江西政协  编辑:李尚宇  作者:

  省政协常委,新余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华: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需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不断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

  一是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建议制定出台“对不从事本职工作的司法所长不得领取政法津贴,未满三年需调整的由县区组织部门提前向市司法局备案”等相关规定,作为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述职评议的内容,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从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推动其扎实履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二是切实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骨干培训、县级常规培训的培训体系,办好办实“金牌调解”大讲堂。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工作人员开展在职教育。如新余市在全省创新开展“司法所长跟班学调解”活动,常态化选派全市司法所长到市医(校)调委跟班学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分宜县出台规定,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予以2万元奖励,可学鉴。

  三是科学规范任职条件。《江西省司法所条例》已经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重点调研项目,建议明确司法所长应当从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或有法律学习背景的人员中选任。司法所长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成为干部提拔成长的跳板。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逐步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一线。

  四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是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参照当地公安辅警、法院书记员的各项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动态的薪资增长机制和考核机制,不断激发司法协理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壮大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制度,探索“校所合作”“站所合作”等路径,充分发动老党员、“法律明白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大学生等加入公共法律服务团队,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来源渠道。通过采取机关工作人员下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校所合作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

  省政协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玲:

  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 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所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思想观念。开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助基层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开展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是厘清职责任务,优化落实措施。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司法所权责清单”,聚焦辅政性、执行性、保障性职能的侧重点,持续做强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鼓励和培育社工组织参与,提升管束能力和矫正水平,让更多受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当前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增强普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合理配比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规范执行基层政府交办事务,发挥好统筹法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等综合职能。

  三是深化分类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整合优化现有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持续抓好司法所分类建设,根据人口密度、城镇化水平合理调配司法所力量。探索建立首次入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司法所任职的制度性规定,提升基层工作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适当提高司法协理员待遇,广泛吸纳村干部、法律援助律师、返乡大学生等弥补专职人员不足。

  四是建设信息平台,推动数字赋能。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在现有数据平台基础上,继续创新完善司法所数字管理和服务功能,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司法行政法治统筹、风险管控、公共服务的整体效能。建立矛盾调处、重点人群管控、公共法律服务等智能联动指挥平台,提升分析、预警、调度的精准化水平。

  省政协委员,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胡满松:

  发挥司法所矛排化解优势 引领法治乡村建设新变化

  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首要环节。扎根于乡村基层的司法所,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且有着职能、专业、权威等独特优势。为此,建议: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排查化解不主动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理念,增强防矛盾激化、防群体事件、防极端事件、防命案的工作主动。要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基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延伸工作触角,着力解决矛盾线索不易挖的问题。注重加强与派出所、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信息共享,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等群防群治力量,提高排查发现隐形矛盾纠纷线索的能力。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牵引,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调动各方面力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提升专业能力,着力解决矛盾调处不彻底的问题。坚持依法调处,完善分级分类处理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加强调解员技能交流培训,打造一批标杆式司法所,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

  四是推进系统治理,着力解决源头防范不到位的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尤其要注重摸排辖区内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群体,精准开展法治教育、帮扶引导、纠纷调处等工作,会同派出所、法庭等基层组织共同做好源头管控。

  五是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优化制度设立,解决工作运行不顺畅的问题。建立“排查、评估、交办、化解、回访”的工作闭环,按风险等级建立清单,动态跟踪回访。对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要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

  省政协常委,南昌市政协副主席薛有旺: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助力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目前,全省司法所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3年为基层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6.4万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初审1.08万余件。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所对接”等制度机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为基层解难题。建立和逐步完善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大力实施各类便民利民举措。

  二是整合公共资源,丰富服务供给模式。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频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等活动,为基层群众、园区企业、市场主体等提供法律咨询等“一揽子”法律服务。根据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消协等单位的联系,及时调整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和方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供“量体裁衣”式的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让公共法律走近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

  三是加快技术革新,打造数字化大框架。坚持省级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完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应用,建设实用易用好用的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窗口”。进一步研发微信便民小程序或App,畅通为民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零距离”的服务,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紧贴居民需求,创新法治宣传新品牌。结合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线下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线上运用抖音、微博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向群众、企业广泛宣传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职能、服务清单、服务指南等,着力提升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站功能和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认同感。

  省政协委员,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高莉娟:

  强化党建引领司法所建设 为筑牢全面依法治国根基提供根本保证

  调研发现,司法所鲜有成立党支部或者开展相关党建活动,在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环境布置中,较少呈现党建方面内容。在各司法所的汇报材料中,多是业务层面建设的介绍,少提及党建与业务如何进一步融合。

  一、党建引领司法所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司法所在基层的建设和职能发挥,渗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和司法为民的现实关怀,特别是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基层司法所,其具有“党政融合”的职能特点,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建在基层各领域治理中起着政治引领的重要效用。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应当落实落细到具体的行动中。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如果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将对实际工作产生影响。

  二、党建有效赋能司法所建设的几点建议

  坚持党建引领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筑牢全面依法治国根基提供根本保证。

  进一步强化党对司法所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政治立场,把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所工作中贯彻执行。

  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监督机制;探索让乡镇司法所长担任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者落实好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司法所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增加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开展党建引领工作的展示与介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业务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探索将党建工作纳入司法所工作综合考核;加强党建引领帮扶、调解和普法等,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开展多样化本土化的普法学法方式;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省政协委员,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勤: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凝聚司法工作合力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做好司法工作,需要构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各方力量来共同推进。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双重管理机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规范性文件,切实落实司法局、乡镇双重管理机制,司法所人员编制、业务工作调配、工资待遇等由司法局直接管理,日常工作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落实好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情况,并由省级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牵头督导落实到位,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便利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法治建设决策、协调、落实等工作规程,健全法治建设的指导督察、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部门联动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层面明确联动机制的主体及相应职责,实现联动平台有法可依、权责明晰。例如,司法所在派出所和警务室设立公调对接室,并设置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岗,确定一名联络员,随时参与调解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当事人对抗性较强,可能引发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通过向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通报预警信息,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形成基层“三调联动”调处化解工作闭环。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参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方式,司法协理员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招聘,用人额度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核定,各地用人单位根据需求逐级上报年度招聘计划,将司法协理员待遇经费列入所在单位年度预算,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全额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职业晋升保障机制,规划明确的职业晋升道路,进一步优化司法协理员队伍管理、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为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

  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所长林松:

  推进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更好发挥

  作为司法行政“神经末梢”的司法所,在化矛盾、保平安、普法律、促和谐打通全面依法治国“最后一公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近几年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职能作用;保证了健康发展,提升了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现在看我们的司法所,有里子,也有面子。目前,基层司法所存在人员缺岗严重,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司法所工作人员职级晋升没有硬性的政策,造成职级升迁无望;司法所目前尚没有一套系统完整的执法操作模式。为此,建议: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司法所作为县级司法局派出机构的定位,确立以司法局为主的领导、协助、监督的管理体制,探索像公检法一样的人、财、物管理模式,同时在政策、保障上对基层司法所加大倾斜力度。

  三是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分期分批对司法所干部进行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司法所干部参加法学专业继续教育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律专业能力。

  四是激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协调组织、编制、财政、公务员管理等部门全面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法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同时,在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向基层倾斜,对工作能力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司法所长在职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委员会

网站主办:江西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