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新余市政府副市长陈文华:
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持续增长,就业需求规模庞大;同时,由于岗位需求供给呈下滑趋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建议:
优化培养模式,有效破解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高校在招生规模总量控制上,要结合学校实际和行业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以防总量积压。在专业布局上,要深入我省行业企业开展“访企拓岗”活动,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我省“1269”行动计划,通过新增设置一批急需紧缺专业,限制压缩一批饱和过剩专业,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专业,不断提升专业设置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匹配度。在培养模式上,要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和产业需求,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加强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提高毕业生供需契合度。
强化就业指导,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吸纳行业企业人士到高校担任就业指导教师,弥补当前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社会经验欠缺的短板。省级层面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库,吸纳就业指导工作成效显著、工作意愿强烈、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入库,助力学生发展。按照个性化、精准化的目标开展就业咨询指导,帮助学生理性选择职业。强化就业实践,让毕业生深入了解行业职业和岗位能力素质要求,精准定位个人职业目标。
优化就业服务,提升双向选择有效签约率。强化就业双向对接,坚持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并行。线上围绕数字赋能,实现就业服务智慧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省级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推进政策、服务“一网通办”。线下通过举办双向对接会、双选会等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精准筛选入校企业,做好就业政策解读,为企业和毕业生“双向奔赴”牵线搭桥。
优化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库,为毕业生开展创办企业等方面的培训课程,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的创业能力和水平。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场地支持等一条龙服务,政府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对基地进行补贴。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提供免担保贷款,实行信用担保,简化担保手续,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难问题。
省政协委员,鹰潭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洪波:
完善支持体系 强化就业服务
随着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多、企业经营压力加大等,我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仍然较大。为此,建议:
在就业服务上出实招。一是加强大学生的职业认识和价值观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加入产业工人队伍,投身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实现人生价值。二是加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推广力度,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成为受企业欢迎的“应用型人才”。三是大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面向毕业后2年内尚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为期半年或一年的见习岗位,见习工资由有关政府部门或群团组织承担。四是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结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扩内需举措开发更多岗位,实施以工代赈。五是解决农民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举办更多面向重点群体的招聘会,联合微信、抖音等网上平台发布当地岗位信息,让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及时、准确了解各类招聘信息。六是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让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宽自身就业渠道。七是鼓励企业稳岗扩岗,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社保补贴。
在创业扶持上求实效。一是利用公共服务阵地和闲置场地,打造一批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集场地租赁优惠、水电物业补贴、创业指导、信息咨询、政企对接等支持举措于一体的创业服务站。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创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部贴息。三是鼓励支持在外从商人员和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士的表彰奖励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在职业保障上办实事。一是畅通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渠道,依法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伤保障、失业保障等基本权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平台劳动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加大对职工的关爱服务力度,积极开展疗休养、体检、单身青年职工联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职工大病和意外综合互助保障等工作,大力提升“5+2就业之家”“工会驿站”等就业服务阵地的服务功能。
省政协常委,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刘卫东: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权益
近年来,围绕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一系列就业优先政策,激发人力资源市场活力。总体来看,我国就业形势较为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此,建议:
强化法律保障,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立法监管。一是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完善职业介绍服务规程方面的规定,建立职业中介服务行业标准,加强相关立法,对职业中介从业人员的专业性、服务机构资质、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强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惩处。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就业歧视的惩处力度。对于用人单位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行为,加强相关立法。三是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保障的法律研究,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政策倾斜,对重点就业人群加大政策补贴力度。一是对于招收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家庭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企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就业补贴或者税收优惠。二是鼓励中介机构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专场招聘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行智能匹配,并给予中介机构一定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
加强信息甄别,促进高质量人力资源供给。一是加强求职诚信建设。建立就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动求职人员签署就业诚信承诺书,杜绝简历造假行为。一旦发现简历造假,将被列入社会失信人员名单和求职黑名单,影响后续求职、入学深造等。二是建立官方的职业信息调查机构,运用大数据等对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真伪进行背景调查,对用人单位的薪资待遇、真实办公条件等进行官方验证,确保双方信息公正透明。
加大改革精准度,完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当前,政府职能部门或社区推动的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量市场化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两者运营方式相距较大,要借助两者优势,融合运营,既能够解决场地、人员和资金的问题,又能确保服务的专业性,通过政府采购,专业中介机构运营部分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应是一种较好模式,值得试点和推广。
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何清平:
凝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强大合力
残疾人群体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保障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是实现自我价值、展示自立自强、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举措。为助推就业困难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赣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些特色经验做法。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也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为此,建议:
进一步形成共识共为。用人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保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评先评优。要引导、督促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组织、人社部门应当深度参与督导,部分税务部门要改变征收残保金是加重企业负担的错误认识,防止残保金征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要统筹各部门资源,拓宽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凝聚起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拓展各类残疾人就业岗位。针对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无业可扶的残疾人,因人设岗或适当放宽岗位录用条件、延长录用年限。通过定期披露、通报公示、取消评优等方式,倒逼安排残疾人就业。在用人单位编制内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同时,通过人事代理、业务服务外包等灵活就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拓展“互联网+就业”残疾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发展渠道,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及新就业形态就业的支持,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创意与非遗传承产业等实现就业。加大对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力度,帮助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在享受托养服务的同时实现就业增收。
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残疾人特点设置岗位,实行有针对性多层次分能力的职业培训,切实解决就业供给侧矛盾。要防止“大呼隆”一拥而上,更多开展“订单点菜式”定岗培训,使培训更精准,让各类别残疾人更充分、更广泛参与各种适宜的培训。
贯彻落实低保延退制度。改变残疾人对低保过度依赖,消除基层对残疾人就业后低保和职工社保不可兼容的误判。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低保延退制度,已就业残疾人就业稳定后给予3年延退期,消除残疾人就业后顾之忧。
江西省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自媒体分会会长周成洋:
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 促进农民工就业
我国农民工群体基础庞大,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群体权益、促进农民工就业是摆在眼前的重大课题。为此,建议:
引导农民工群体在本地参保养老保险,为外出务工提供后方养老保障。我省是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口大省,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农民工外出务工1140.51万人。要做好我省外出务工农民工养老保险缴纳统计工作,主动沟通、积极引导农民工在本地参加养老保险,释明政策兜底保障养老的重要性,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没有养老的后顾之忧,并提升他们外出就业的信心。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充分为农民工群体技能学习本领修炼创造条件。伴随新技术新发展新业态的出现,对农民工群体实现高质量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需求增加培训供给,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发布培训项目目录,既要做好网上宣传也要做好入户答疑工作,以就业为导向、以转化为目标,为农民工群体科学规划培训方向,帮助他们学习技能、提升学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根据农民工就业需求对接打通渠道。技能培训不能走过场,应结合社会、企业的实际需求,在支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时,做好事后监督,检验技能培训的真质量。
关心农民工群体的婚恋需要,为就业的稳定性提供基础。在高节奏工作状态下,农民工群体的自由支配时间较少,缺少稳定婚恋关系的时间基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可以搭建平台联系企业,引导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单身男女提供联谊机会,常态化组织婚恋联谊活动,让农民工青年男女有时间有机会充分沟通、互相了解。宣传部门应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改变对农民工的刻板化认识,为农民工群体破圈联谊打破壁垒。民政部门应出台政策保障非婚生育的女性权益。金融部门应出台政策为农民工群体婚恋生育提供专项低息贷款,解决一些现实的需求。
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代表,南昌县皇体幼儿园园长喻立猷:
破局退役军人教育创业困境 铺就创业就业新坦途
在创业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退役军人在教育领域就业创业的困境,一是专长优势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教育类定向岗位稀缺且适配性不够。为此,建议:
助力退役军人突破教育行业入行困境。一是提供定制化教育培训课程。联合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及高校教育学院,为退役军人设计专属的教育行业入门培训课程。课程内容涵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使退役军人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与方法。同时,设置教育行业法规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模块,详细讲解办学资质申请流程、师资认证要求和各类教育审批手续办理细节,并进行模拟演练,让退役军人熟悉从筹备教育项目到合法合规运营的全过程。此外,邀请教育行业资深创业者分享创业经验,剖析成功与失败案例,使退役军人对教育创业有更直观深入的认识。二是构建退役军人教育创业辅导网络。成立由教育专家、成功企业家、教育行政离退休人员组成的导师团队,依据退役军人创业意向与特质,提供一对一规划指导。定期组织创业沙龙与研讨会,促进退役军人交流合作,提供与导师团队及行业从业者互动平台,优化创业思路。设立咨询热线与在线答疑平台,及时解决创业难题。
改善退役军人教育岗位适配与招聘现状。一是优化教育岗位招聘体系。基于当地教育发展需求与退役军人人才结构特点,科学规划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分布,打破现有岗位集中于体育等少数学科的局限,根据退役军人在部队所积累的专业技能、知识储备以及个人兴趣爱好,拓展岗位类别至多个学科领域。在招聘流程上,对于退役军人实行单独划线或加分政策,适当降低学历等传统门槛限制,综合考量退役军人的整体表现与岗位适配度,确保有能力、有志向从事教育工作的退役军人能够脱颖而出。二是建立退役军人教育人才储备与对接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教育人才信息库,对退役军人的学历提升情况、教育相关培训经历、专业技能特长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与动态更新。同时,加强教育机构、学校与退役军人的对接,组织专场招聘与双选会,搭建沟通平台。鼓励签订人才预培养协议。
泰和县浅水湾社区就业之家工作人员肖坚勇:
聚力“三式”服务 助力居民“家门口”就业
泰和县按照“政府+市场”“线上+线下”的模式,创新打造了“信息摸排+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特色服务的浅水湾社区就业之家。自平台运营以来,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就业需求,切实让老百姓得实惠增福祉。
主要做法。一是打造“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就业之家配备8名专职工作人员,划分为岗位信息发布、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8个功能区。平台采用网格化摸排、标签化汇总、精准化推荐的方法,为求职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营造“保姆式”就业服务港湾。浅水湾社区就业之家实行“用工需求清单”“求职意向清单”“对接匹配清单”制度,精准掌握求职者的就业意向,实现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三是创造“商超式”就业服务品牌。与县家协合作,设立“家政服务超市”。目前已培育了两家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业规范企业,带动67人就业。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因第三方主要承担的是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相对偏低,所聘用人员流失率高,招人留人较难。二是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涉及多部门,缺乏联动。三是作为第三方的服务提供者,就业之家群众接受度不高。
意见建议。一是定方案,压责任,为运营机构“打基础”。制定运营机构参与社区就业之家运营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社区就业之家平台建设、岗位开发、就业援助和政策落实。二是强培训,提素质,为经办人员“强本事”。组织第三方运营工作人员参与就业创业各项业务培训,增强资源调配能力,扩大就业服务的范围。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政策性岗位等方式充实服务队伍。三是创举措,增信任,为就业服务“添动力”。减免第三方运营机构水电、房租等费用,通过提高第三方人员待遇留住服务人员。加强信任建设,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具体需求和偏好。按照“就近、就地、就便”的原则,多开设社区就业之家,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实现稳定就业。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委员会
网站主办:江西省政协办公厅